宋陳師道的後山談叢論畫裡有這樣的一段話:「閻立本觀張僧繇江凌畫壁曰:『虛得名爾。』再往曰:『猶近代名手也。』三往於是寢食其下,數日而後去。夫閻以畫名一代,其於張,高下間耳,而不足以知之。世之人強其不能而論能者之得失,不亦疏乎?」這不但說明了「欣賞」之不易,並且也道出了自古即有些人偏愛評論自以為懂而實際不了解的事物。當史特拉文斯基(Strawinky)的「春之祭(Le Sacre du Printemps)」於一九一三年五月由法國第一流指揮家Pierre Monteux 任指揮在巴黎作首次演奏時,大作曲家聖桑(Saint Saens)僅聽了由大管奏出之高音色旋律之後,就頭也不回地走出了音樂廳。但是到現代時報詞論却說:「史特拉文斯基的『春之祭』之於二十世紀,實在相當於貝多芬的『合唱交響樂』之於十九世紀。」這些都證明了一點,那就是一件有價值的藝術「創作」,並非立刻即被人了解而接受的,甚至家喻戶曉領導野獸主義運動的馬蒂斯(H. Matisse),以他那股幹勁與對藝術上的貢獻,見了布拉克(G. Braque) 初期立體風的畫時,也不免本能地說上兩句風涼話呢。當時的他那裡想到立體主義的發展對後世的影響,遠較野獸派為大呢?所以沈顥早在明時就說過:「專摹一家不可與論畫;專好一家不可與論鑑畫。」(畫塵遇鑑篇)因為那些人都已有先入為主的成見。豈不知欣賞一件藝術品不應一途而取。

 

歐陽子曾曰:「蕭條淡泊,此難畫之意,畫者得之,覽者未必識也。故飛走遲速,意淺之物易見,而閑和嚴靜,簡遠之心難形。」具象的繪畫有悠久的歷史,人們看具象畫已經成了習慣,因此很自然地將所接觸的畫面納入幾個已定而有限的範疇之內,一但遇到一種無法安插的創作,就會遷怒於人,頓覺義憤填膺。一般人總覺得像自己以前曾經看過的那樣,才叫做「畫」;一定要如自己腦中所想的那樣,才算是「音樂」。無怪乎法國伯爵夫人Pourtales在第一次聽「春之祭」時,要氣憤地站起來大叫:「六十年來,這是第一次居然有人這麼斗膽愚弄我。」了。關於這一問題,蘇東坡早就予以明確的駁斥:「論畫以形似,見與兒童鄰;作詩必此詩,定知非詩人。」雖然如此,但評論家們也往往逃不出傳統的束縛,見了一種新的作品產生時,總因尋不出「類」來收納它,而拿「原理」「原則」去排斥它,罵它不合理論,後來這種新風格逐漸佔勢力了,評論家就只好別立一新類容納它,以它為根據,再抽繹「新規律」來衡量後來的作品。殊不知「日新其德」是為人立身的箴言,反傳統因襲是藝術創造的動力,藝術家反對任何陳腐的意念與表現,反對任何已成的規律與教條,更不願拾人之餘唾,畫就一些立即被了解而又立即被遺忘的東西。因此許多被肯定了的「原理」與「規律」均由抽象藝術之產生而動搖,甚至被推翻,這也就是抽象繪畫之所以被排斥敵視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 

繪畫如要大眾了解,就必須描寫大眾所常見的或熟悉的事物;欲贏取多數人的共鳴,就必須訴說多數人的經驗與其所欲說的。但現代藝術的精神卻在追求心靈的自由,個性的發展,情思的表現,雖然人類有其共同性,但沒人敢斷言在這世界上有兩個性完全相同的人!藝術家之發展個性,即在強調「我」之為「我」所以異於「他」者,也就是苦瓜和尚畫語錄變化章第三中所說:「我之為我,自有我在。古之鬚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,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腸。我自發我之肺腑,揭我之鬚眉。」每人的個性又多受其環境經驗的促成,世界上沒有兩個人能處於同一境地而有完全相同的經驗者,所以沒有人能完全了解另一人(甚至母女兄弟),何況是藝術品呢?藝術愈達到表現藝術家的個人,就愈遠離人類的通性,也就意境愈高,愈難被一般人所了解。相反的,如果藝術家在創作時就考慮怎樣使觀眾了解,以媚俗眼討好觀眾的話,那麼他的自由已被剝奪,個性已受到損害,不忠於自己,違背了現代藝術的精神,其作品就不屬於這個時代,不成其為現代藝術了。也許有人會說畫是要大家看的,不是封存在象牙塔裡的,不錯,畫家也希望能獲得知音,那只是畫成之後的事,但在創作的當時,他只知道如何表現他所要表現的,如何訴說他所要說的,他為自己的理想而畫,任何一個真正的畫家都不可能為別人去畫。若以通俗的題材去打動觀者的心,祉是投機取巧,不是藝術家的創作。

 

人的生活不同,經驗不同,思想不同,好惡不同,欣賞能力也不同。藝術品是件絕對孤立絕緣的東西,欣賞者的鑑賞力決定於他個人的修養。說得再明白一點,那就是你內再有多深的修養,就能領會多少,吸收多少,一點都不能勉強的。故沈顥畫塵說:「世人遇世人畫則賞,解人遇解人畫則賞,習相近也。」又說:「昔人云:『看畫以林泉之心臨之則高,以驕侈之目臨之則卑,問鼎不可與賞心者同年語也。』予故曰:『畫逢青眼神偏王,論到黃金氣不靈。』」陶淵明「採菊東籬下,悠然見南山」的詩句,連小學生都能認識的字,通過了陶淵明的心靈把它結構起來,所造成的那種高超的意境,不要說小學生不懂,就是現在大學生能有幾個能體會出其「美」來的?老師講解嗎?就文字表面來解釋,實無多大意思,充其量只能告訴你,其「美」就在陶淵明的那種忘我的境界(自然地流露)。任何一件藝術品的語言文字的說明,都如同指示你看月亮的手指,它只能告訴你月亮的方向,假如你不知順著指示的方向去看月亮而一味地盯著手指,你怎能知道月亮究竟是個甚麼樣兒呢?手指不是月亮,語言文字的說明不是藝術的本身,手指與月亮之間始終有著一段很長的距離,手指永遠也不可能碰著月亮的。

 

欣賞現代藝術應該超越時間空間與一切的形象,如欣賞書法一樣不要在畫面上去求知求解,當你看到王右軍的「快雪時晴」帖或素靖的「月儀」帖時,是先欣賞其用筆與飛舞的線條呢?還是先認識清楚字,看其中寫的甚麼意義呢?如果你是先認字的,那你就是不懂書法的人。虞世南筆論中曰:「書道之妙,必資神遇,不可以力求也;必資心悟,不可以目取也。」這也正說明了欣賞抽象畫應有的態度。除了用眼睛靜觀之外,並需用你的心靈去體會。如果你僅看到抽象畫的畫面,而不知用心靈去體會其內在精神,這畫面對你仍然是死的,不是一件藝術品,因此你就不由自主地否定了它,說它不是畫。石濤曾說:「在於墨海中立定精神,筆鋒下決定生活,尺幅上換去毛骨,混沌裡放出光明。縱使筆不筆,墨不墨,畫不畫,自有我在。」(畫語錄絪縕章第七)只要畫中含有作者的精神生活,是創造的,決不會因為你說它不是畫而就失掉其價值,它仍然是件藝術品。因此唯心派哲學家休謨(Hume)說:「美並非事物本身的屬性,它只存在觀賞者裡的心裡。」(見文藝心理學)每個觀眾所能領略到的境界,都是他自己在欣賞時所創造的境界,是他個人性格與經驗的反照,所以你現在再看「蝴蝶夢」或「慾望街車」時,所能領略與感受到的,就與幾年前截然不同。欣賞一幅畫就是再創造一幅畫,因為創造永遠不會是復演的,所以每次所創造出來的都是一件新的作品。

 

能夠明瞭藝術的本質在創造,現代繪畫的精神在表現「自我」,捨棄舊有的求知求解的審美觀念,再去欣賞抽象畫就比較容易得多了。進一步去欣賞其結構的明暗強弱的變化;線條的轉折氣脈的流通;色彩調和與對比的異趣,以及美不美?假如還有人說著不懂的話,我除了告訴你多看外,已不能為力了,因為我的手指已指向月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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